記者楊忠翰/台中報導台中市1名51歲的林姓男子,不滿葉姓前女友另結新歡,先以LINE恐嚇對方,內容提及「妓女、我有妳的裸照,等洗出來妳就知道」等字句,再砸車逼葉女新男友出面,並持刀柄重擊對方頭部,導致楊姓男子腦震盪,台中地院依傷害罪判林男8月徒刑,至於恐嚇罪部分則判拘役70 日。檢警調查,林男與葉女原本是男女朋友,因不滿對方與他分手後,隨即與楊男展開交往,去年3月24日,林男利用LINE恐嚇葉女,內容提及「你不接看你會怎麼樣,一定要讓你馬上搬走,你試看看,你如果去那裡上班,我就去給你沒面子…妓女」、「你這樣會越來越死,當初就叫你快走你不走」等字句。無獨有偶,同年3月26日,林男再次以手機傳送訊息,這次寫到「我有妳的裸照等洗出來妳就知道」、「這是妳逼我的,我一定要你們倆個死」、「妳叫我去殺人現在卻不接我電話,妳甘願了一個計程車司機而廢了妳這一生,我保證妳一定會後悔一輩子,會讓你永生難忘」等內容,使得她心生畏懼。去年3月27日下午時分,林男來到葉女住處樓下等待時,瞥見楊男轎車停放在門口,隨即打電話給葉女,並嗆聲:「叫跟妳在一起的男人下來,如果沒有馬上下來,我就把那車變成蜂窩」,楊男見狀立刻下樓察看,林男持水果刀刺向其腹部,但刀刃因用力過猛而脫落,林男遂改用刀柄敲擊對方頭部,導致楊男有腹壁開放性傷口、腦震盪及頭部撕裂傷等傷勢。楊男受傷後打算逃離現場,林男竟說:「你如果不跟我走,我就要把你的車變成蜂窩」,使得楊男心生畏懼,所幸附近鄰居及時報案,警方獲報後前來逮人,楊男才得以倖免於難。▲林男恐嚇前女友要公布裸照,並持刀砍傷新男友。(示意圖,非當事人/翻攝自Pixbaby)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搭手扶梯右手遭夾 捷運乘客一度受困不滿遭開除 莽男持球棒毒打前老闆婆婆闖香閨拍照 人妻不滿拉扯遭提告二度持刀隨機傷人 暴走女傷害罪起訴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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